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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查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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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285号(时亦商务大厦408)
我们注册股份合作公司,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股份制企业。股份合作制企业:是以合作制为基础,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,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,与职工合作,共享生产资料,共享利益,共担风险的企业法人组织,公平平等和民主管理。
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条件:
注册资本要求:具体行业按规定办理;
股东出资比例不超过80%,法人股东出资比例不超过49%(含)。
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;
验收期限:
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、变更、注销、备案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完成所有文件、证件的审批或者核验手续。
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:
(1) 专营进出口业务、劳务输出业务和对外承包工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;
(2) 从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;
(3) 特殊行业从事经纪业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;
(4) 从事信用调查服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;
(5)从事私人出入境中介服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境外就业中介服务;
(6) 股份合作制企业从事人才中介服务;
股份合作公司的登记设立程序:
第一步:征询意见后,收集填写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》和《聘任(委托)表》,同时准备相关资料;
第二步:提交姓名登记材料,收到姓名登记受理通知书,等待姓名核准结果;
第三步:按照《企业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》确定的日期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和《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涉及预先核准的,办理有关核准手续;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的投资银行开立投资专户,办理验资手续(非货币性投资的,办理资产评估)评估手续;
第四步:提交申请材料,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;
第五步:按照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缴纳登记费并领取许可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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